慈溪新闻网讯 3月21日下午5时05分,春雨连绵,一辆白色轿车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突发事故,不仅与中央护栏发生剧烈碰撞,而且车身失控翻滚一周,侧翻在地后又飞快地从第一车道滑行至第三车道。仅六七秒时间,事故瞬间发生。追究事故起因,是因尚处实习期的驾驶员不熟悉车辆性能,为除雾手动擦拭玻璃导致方向偏离引发。
接警后,高速交警与施救、大桥消防等力量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处置,当到达事故现场杭州湾大桥往宁波方向过北岸服务区1公里处时,只见白色小车右侧车身侧翻在地,而小车也因剧烈撞击致左车头凹陷,左前轮发生位移,车头位置还附着许多泥沙。由于小车长时间横亘在第三车道,导致后方出现拥堵,高速交警立即用人力将小车推至应急车道,以尽快恢复现场通行。
据驾驶员王某介绍,当天她与小姐妹纪某计划前往舟山,向租车公司租借了这辆小车。由于下雨,前挡风玻璃在行驶途中出现雾气,但因该车是租借的,她们不熟悉车辆性能,都不知道该如何使用除雾装置,王某便拿起纸巾手动擦拭玻璃。
然而就因这一简单的动作,令其注意力分散,一时间没把控住方向盘,导致车辆方向发生偏离一头撞上了中央护栏。幸运的是,事发时两人均系着安全带,她们只在事故中受了些皮外伤,并没有出现其他严重的伤情,在高速交警赶到前就已自行从车内爬出,撤至应急车道。然而在询问中,高速交警发现王某正处于实习期内,其同行人员纪某取得驾驶证并未满3年,王某根本不具备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条件。当得知自己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面临处罚时,还未从事故中缓过神的王某一下子慌了,她带着哭腔直说不知道上高速还有这么多要求。
事后,高速交警认定,王某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注意力不集中)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并需承担相应的路产赔偿费用。另外针对其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正处实习期的驾驶员如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必须有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严禁单独上高速,尤其是刚取得驾驶证的新手驾驶员。另外,在出行前定要与车辆“打好交道”,摸清性能、检查车况,切勿忘系安全带。■全媒体记者 陆铭铭 通讯员 周学 邹铿伟 吴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