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在他人怂恿下,他借用朋友账号参与网络赌博,结果一下子输掉账号里的数万元金额,末了只好“认赌服输”,在借条上签字画押。其实,他是落入了陷阱。该账号只是用来体验的,里面的资金全是虚拟币,无需事先充值,事后也无法变现。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10月16日,临近夜半,在绍兴某职业学院上学的小磊(化名)在几个同班好友组建的微信小群里收到同学徐明(化名)发来的文字信息。徐明说,自己被人“套路”写下了借条,眼下正在一起去往余姚老家的路上,说是要去查看他家是否有偿还的条件,希望有人能帮忙打电话报警求救。小磊起初还以为徐明只是在开玩笑,可是徐明随即发来一个绍兴袍江高速路口附近的定位,对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和牌照也描述得有鼻子有眼,小磊这才惊觉情况不妙,赶紧拨打了110。
次日凌晨2点左右,公安机关在绍兴高速路口处抓获已从余姚回来的陈某甲、陈某乙以及戎某,并同时发现陈某甲随身携带的4张涉嫌诈骗的借条。
据了解,陈某甲、陈某乙和戎某都是周巷人,二三十岁的年纪。徐明和三人之前在绍兴某酒吧相识,后来偶尔联系。10月16日晚,三人从慈溪来绍兴,徐明应邀一起出来玩,没想到落入陷阱。在绍兴市一家咖啡馆内,三人诱骗徐明登录陈某甲在某赌博网站的账号进行“时时彩”赌博,并隐瞒赌博账户内资金系虚拟币的事实,让徐明误以为输掉了9.3万元并出具借条。察觉出些微异样后,徐明不动声色地在借条上签了自己同音不同字的名字,还把自己身份证号上的出生年份也改了。
为什么被抓获时陈某甲身上共有4张借条?据悉,其中的1张5万元和1张4.3万元的借条是徐明签的,剩下2张八九万元的借条是陈某乙和戎某签的。原来,为了怂恿徐明下注参赌,陈某乙和戎某在这场骗局里担当了“托”的角色,赌输后为了起“表率”作用,便向陈某甲出具了借条。只是陈某乙、戎某和陈某甲事先有过约定,陈某乙、戎某出具的借条事后陈某甲会当着两人的面撕毁。
好在徐明“机智”,及时止损。然而,匡堰的张谦(化名)就没那么走运了。去年7月24日,陈某甲和陈某乙在浒山天九街一网吧内,以同样手法让刚认识不久的张谦误以为自己网络赌博输掉了7.3万元并出具借条。几天后,陈某甲和陈某乙到张谦在匡堰的家中,从张母处骗得7.2万元。直到民警联系到张谦,他才知道自己原来被这两人给骗了。案发后,陈某甲和陈某乙通过家属向被害人张谦退还全部赃款。
最终,陈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9000元;陈某乙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另外,戎某则被行政拘留12日。
-法官提醒:
网络世界包罗万象,赌博手段不断翻新,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与网络赌博保持距离,莫入各种形式掩盖下的赌博陷阱。向赌博行为说“不”,不以赌博为乐,自觉遵纪守法。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