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对于创业者来说,一个大喜讯来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创业担保贷款新政近日出台,新调整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通过扩大政策受益人群、取消申请对象经营范围限制等举措,助力创业者在创业路上扬帆起航。
在创业过程中,启动资金不足是众多创业者面临的“拦路虎”。为进一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增强人民群众谋事创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日,我市出台了新的《慈溪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办法》。和以往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同的是,新政力推惠及创业者的三项举措。
从本市范围到“内外兼顾”,受益人群大大拓展。据介绍,原创业提供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四类本市户籍对象: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持有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经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城乡劳动力。新政出台后,规定只要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识的本市户籍人员,都可申报创业担保贷款。此外,还增加了外市户籍的享受对象: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慈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慈溪生源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慈溪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外市户籍人员均在申报范围内。
搬掉“绊脚石”,取消申请对象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往年,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创业者,均无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今年,新政取消了这些限制,向这些企业均开放申请。新政还大力鼓励毕业生和在校生进行网络创业,对毕业生和在校生从事网络创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经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认定,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简化、审批时间缩短。响应“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号召,申请对象与相关经办银行达成贷款初步意向后,带齐资料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应在收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及时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报送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完成材料复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材料交由经办银行审核。经办银行自借款人提出提款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减少申报对象多头跑、跑多次的情况。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创业瓶颈,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全力做好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自2013年施行以来,经历了开创、发展、上升的发展历程。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有3257人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达71219万元,带动就业21122人,贴息金额达3521.21万元。■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瓷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