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一男子因房卡丢失不愿赔偿,且出言不逊与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发生争吵。为发泄不满,男子开始砸前台东西,导致人脸识别系统、电脑液晶显示器损坏,价值5000余元。近日,该男子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
去年10月1日下午2时许,宋某与朋友尹某等人在周巷环岛宾馆办理客房续住手续,因宋某朋友的一张房卡丢失,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孙某要求其赔偿50元房卡钱,但宋某不肯赔,双方产生了口角,互不相让。
宋某说,当时他喝了酒,醉醺醺的,听到孙某冲着他们说“赔不起就滚”后立马就发火了,随手就拿起放置在宾馆前台的人脸识别仪器砸向孙某,还把前台的液晶显示屏也砸了,砸完后转身就离开了。
孙某表示,当天几个客人过来退房,其中一个客人说他的房卡不见了,他遂要求客人赔付房卡钱,可其中一个穿蓝灰色长袖的客人气势汹汹地说“不赔你怎么样啦”,于是他也回了一句“不赔就滚吧”,没想到宋某拿起前台的人脸识别仪就朝他头上砸了过来。他用手护住头部,人脸识别仪被弹到前台的电脑上。砸完后,其中一个男子给了他50元钱,随后他们就拉着宋某一起走掉了。
11月8日上午10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上海铁路虹桥站1F层抓获了嫌疑人宋某,并带至虹桥站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宋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受害单位经济损失7000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路余 陆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