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利用凌晨偷偷收运餐厨垃圾,被发现后不仅没有改正,在半月内又两度作案。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观海卫中队对作案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这是2017年《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市对个人违规收运餐厨垃圾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7月16日凌晨4点,观海卫中队执法队员小杨在观海卫镇广义路上遇到了一辆看起来十分眼熟的三轮摩托车,当事人正在店门口将餐厨垃圾往空桶上倾倒。见到这一行为,小杨随即上前制止,经过现场勘查,三轮摩托车上共装有4个大桶、2个小桶,其中3个大桶和2个小桶为空桶,1个大桶内装有少量餐厨垃圾,经测算,共有餐厨垃圾约10公斤。
当事人夏某表示,他路过此地时看到餐厨垃圾,就想着收走和饲料混在一起喂鸡,他辩称这是当天收集的第一家餐厨垃圾,希望能免予惩罚。
小杨马上识破了他的说辞。因为就在近半个月前,6月29日凌晨0点40分,小杨在古师路和桃园路交叉口也曾发现过夏某,当时他偷拿了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的编号桶,并趁着天黑偷偷地收运餐厨垃圾。
当晚,小杨当场对夏某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而夏某在当天也表示将不再犯,没想到才过了半月,就又发现了夏某的违法行为。
目前,观海卫中队已对夏某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行为予以立案。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经过正规处置的餐厨垃圾流入养殖场,将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餐厨垃圾直接排放的油脂水渗入地下、河道,也将对水质产生污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中队将继续加大对偷运餐厨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管控餐厨垃圾的源头、收运、处置环节,通过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不定期出动人员深入餐饮业集中路段开展检查,将违法偷运餐厨垃圾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全媒体记者 葛雯莹 通讯员 胡燕 徐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