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手头没有钱就想“弄点钱花花”,他选择了路边的窨井盖,趁夜间或清晨偷来转手卖给流动收购废品的人员。偷窨井盖一事不久便被发现,民警来敲门时,男子的租房里还剩余一个打算自用的窨井盖。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
今年2月20日下午,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田央村路面有多个窨井盖不翼而飞。两天后的22日上午,派出所又接到类似报警,称达蓬村也有窨井盖被盗的情况发生。后经周边走访、现场勘查等发现,暂住在田央村堂前路某租房的男子赵某有作案嫌疑。
2月25日一早,民警在租房找到了赵某。据了解,赵某, 1980年出生,安徽人, 2002年、2007年、2016年三次因犯罪被判刑。对于此次自己偷窨井盖当废铁卖一事,赵某供认不讳。同时,民警还在赵某的住处找到了一个被他留下用来垫高路面的窨井盖。
“我身上没钱了,看到窨井盖就打算偷了当废铁卖,换点钱用。”赵某称,2月15日晚8点左右,他骑着电动车,在龙山镇繁荣路厕所东,一连搬了5个铺设在地面上的窨井盖回家。同月19日清早4点,他又在龙山镇跃进路、蓬莱东街,搬走2个窨井盖。同月其它时间,他还在田央村、达蓬村陆陆续续偷了路面上15个窨井盖。
除了一个井盖被赵某遗留在家中自用外,其余21个都被他卖给了流动收废品的人员。据悉,上述22个窨井盖合计价值1071元。最终,赵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的财物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