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一男子深更半夜潜入一租房偷东西,却在关门离开时弄出响动被发现。为抗拒抓捕,他先是躲进了旁边的公厕,后又拿刀对抗,让盗窃行为转化成了抢劫。目前,该案已在市人民法院审结。
被告人叫苏某,贵州人, 30来岁,无业。 2009年至2016年间,他曾6次因犯盗窃罪而被多地法院判刑,另外还有一次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不良记录。最近一次出狱后,苏某并没有洗心革面,而是想要继续干“老本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的盗窃竟变成了抢劫。
今年3月11日,普通人家早已安然入睡的深更半夜,周巷镇潭南村一处院墙内却发生一阵“骚动”,惊动了租住在院墙里的几家租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时,苏某至该院墙内,推门进入一租房,窃得两部手机。就在他关门离开时,发出的声响被房内的女主人张女士察觉。苏某遂一溜烟躲进该租房旁边的公用厕所。张女士赶紧叫醒身边的丈夫刘先生,让他出门去追,自己则去敲隔壁叔叔婶婶所住租房的门,并让婶婶拨打被偷的手机,试图通过手机铃声判断小偷的去向。
与此同时,苏某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遂走出藏身的公厕欲逃离现场,结果被在院内搜寻苏某踪迹的张女士夫妇和叔叔当场扭获。随后,苏某被带至叔叔的租房内。在租房内,苏某趁房内的叔侄二人不备,甩身摆脱控制,并随手拿起租房内的一把菜刀向叔侄二人挥舞并以言语相威胁,随后持菜刀冲出租房逃跑。叔侄二人追赶出去,在院墙大门外10余米处,追上了苏某,并在被骚动吵醒的邻居李先生的帮助下,将其制服。过程中,刘先生和邻居李先生被苏某所持菜刀划伤。之后,苏某被接到报案赶到的民警带至派出所。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苏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与嫌疑人搏斗虽勇气可嘉,但具有一定风险,一旦嫌疑人持刀或带有其他凶器,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量力而行。如果遇到嫌疑人持有凶器,应及时拨打电话报警,等待民警赶到后,配合警方开展工作。此外,广大市民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晚间休息或日间出门时要注意锁好门户,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史梦诗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