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昨天,市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以被告人郝某引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因犯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郝某引在龙山镇通过其安徽籍身份与老乡李某贵、曹某新结识,后又吸纳当地人李某,形成了以被告人郝某引为纠集者,被告人李某贵、曹某新、李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7年,郝某引为非法获取财物,非法插手一起民间纠纷赔偿,要求受偿方对赔偿款漫天要价,并指使被告人李某贵等至赔偿方住处用电话、上门传口信等方式恐吓,又通过信访等方式施加压力。在赔偿方被迫赔偿50万元后,郝某引以调解期间多次跑关系疏通、请客吃饭花费巨大为由,从赔偿款中强行扣下24万元,言语威胁受偿方不得对赔偿金另有想法。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郝某引纠集李某贵、曹某新、李某等人以现场百家乐和纸牌梭哈形式开设赌场,招揽众多人参与赌博,几人分工负责,郝某引从中抽头非法获利30余万元,曹某新非法获利5000余元,李某贵非法获利700元。李某贵还多次因琐事随意殴打他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郝某引、李某贵、曹某新、李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龙山镇实施非法插手民事纠纷,开设赌场、滋扰恐吓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9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郝某引犯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7万元;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退赔被敲诈勒索的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开设赌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