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今年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慈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符合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社保缴纳、购房面积、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等各项条件的,最高一次性可获50万元补助。
近年来,我市积极搭建住房保障体系,助力各类人才在慈安居乐业。其中,2015年开始实施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以发放购房补贴的形式,减轻高层次人才的购房压力。到今年,该补助政策已实施第五年,在过去的四年中,累计已发放购房补助资金260万元,涉惠20名高层次人才。
据介绍,可获得购房补助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人才指的是对本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整合带动具有较大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A类、B类领军人才,或者入选国家及浙江省重点人才工程、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3315资本引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第二类人才为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正高职称的人才,或者入选慈溪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宁波市“泛3315计划”、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C类或D类的领军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第三类人才是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才,或者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慈溪“1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慈溪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慈溪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高层次人才按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购房补助标准分别为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陆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