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慈溪新闻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12月1日起为每人每月846元
2019-12-02 09:12   稿源:慈溪日报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浙江省、宁波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12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全额每人每月792元上升为846元。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测算。挂钩后宁波市按标准分三档执行,我市为第二档,按不低于公布标准的90%执行。

  根据新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我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全额每人每月792元调整为846元。值得注意的是,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人均最低补差不得少于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三十,即254元。对低保家庭(包括单独施保)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和单独施保中的重病患者按全额计发。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通讯员 丁红燕

   责任编辑范田圆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浙江今日出梅,高温无缝衔接,台风已在路上
同比增长10.6%,“义新欧”中欧班列上半...
经济大省挑大梁丨订单排到2030年 浙江船...
解码浙江|装上AI大脑“拼价值”,读懂浙...
省政府党组第95次会议暨省政府第118次常...
王浩在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 以有力...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铸牢听党指挥的强军之魂 攻坚建军百年奋...
接续奋斗,向着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壹视界·任仲平文章解读之五丨要登绝顶莫...
习近平同黑山总统就中国同黑山建交20周...
习近平致电祝贺藤森庆子当选秘鲁总统
壹视界·任仲平文章解读之四丨为人类谋进...
时政镜距离 | 鼓岭传情 涓流聚心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6月29日—7...
追光的你丨“总书记鼓励我好好干”
建党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
【讲习所·追光的你】习近平强调,中共要...
【伟大征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绘就生态...
齐心协力走好新的长征路
村里来了合唱团
职业敏感时刻在线 执法队员千里外排险情
空调清洗迎来旺季
“慈邻帮”点单式服务 解老年人“急难愁...
越剧双甲子 十梅竞芳菲
温医大与慈溪共谋健康产业发展
宁波FC主场2:1逆转石家庄功夫
客场憾负 慈溪队下场再战!
坎墩片区化研学激活基层青年干事动能
中心城区扩大北排工程通过验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