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慈溪新闻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12月1日起为每人每月846元
2019-12-02 09:12   稿源:慈溪日报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浙江省、宁波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12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全额每人每月792元上升为846元。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测算。挂钩后宁波市按标准分三档执行,我市为第二档,按不低于公布标准的90%执行。

  根据新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我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全额每人每月792元调整为846元。值得注意的是,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人均最低补差不得少于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三十,即254元。对低保家庭(包括单独施保)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和单独施保中的重病患者按全额计发。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通讯员 丁红燕

   责任编辑范田圆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冷空气催热“暖经济”
好友醉驾刚被拘 男子醉驾又被查
强冷空气来袭 气温骤降8℃-10℃
全市首个公益“暖暖的书房”开张
流感即将进入高发季 医生支招科学应对
春花与秋色同框
以“赛”筑防
“一户一棚”项目助 桥头残疾人家庭奔共富
2025城市篮球公开赛落幕
2025赛季五超联赛在慈收官
凯波集团跻身外贸“VIP”俱乐部
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完成首段钢梁架设
我市加快打造全球智能家电创新中心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11月10日—1...
改革者 正青春|一朵鲜花如何“链接”全...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
“活水”从浙来丨“全域自研”锻造加速...
奋战四季度 夺取全年胜丨承压向上勇挑大...
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丨扛起经济大省挑...
一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
勇当新时代新征程的“弄潮儿” 省委十五...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主要篇目介绍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出版发行
重磅微视频丨总书记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
习言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
一张蓝图何以绘到底——北京以规划引领...
联播+|两个“首次” 见证“中泰一家亲”
镜观·回响丨丹青刻岁月 石窟映千年
【讲习所·中国与世界】习近平:“让两国...
经纬线·当全运会遇上大湾区:办一项跨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