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必谦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岗位变动,刘必谦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必谦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