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检察官,闫某某等人组织卖淫一案现在可报捕了吗?”近日,民警小王正在向办案检察官征询意见。原来,这个案子涉案人数多、组织规模大,上次因闫某某犯罪证据不足被决定存疑不捕,后经过进一步侦查取证,公安机关认为现已符合提请报捕条件。
闫某某等人在宁波杭州湾地区创建“壹号公馆”,自营业起先后招募了数十名卖淫女,通过制订工作制度、编排序号等方式,安排卖淫女在“壹号公馆”内提供卖淫服务。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该案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虽然出现在卖淫场所,但其辩解中说是去找人玩的,虽然多名同案犯指控其为股东或老板,说其有个微信群专门用来发相关财务信息,但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有关证据。
由于证据不足,市检察院组织公安机关承办人、法制审核人、承办部门检察官进行会商。双方针对证据疑点,就该案的侦查思路和补证方向进行了沟通,遂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
此后,市检察院又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同时对此案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跟踪。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最终闫某某被批准逮捕,现已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几年来,市检察院建立侦、捕、诉会商机制,积极引导侦查,传导庭审要求,形成了检警合作、互利共赢的“大控方”格局,存疑不捕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自2017年6月实施该机制以来,市检察院共对181件323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均召开检警会商,监督撤案125人,重新报捕16人。该机制的实施,有效克服了存疑不捕案件久侦不决,退补率、撤案率、不起诉率较高等问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陈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