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1月13日在各驻地会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这是衢州代表团的代表们在热烈讨论。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董旭明王建龙摄
如何提振民企信心,再创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是当前社会关切的话题。今年省两会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被代表委员频频提到,大家争相探讨怎样为民营企业“加油”。
民企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对于这部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的《条例(草案)》,民营企业家最有发言权。
“作为一名浙江的民营企业家,浙江能率先在全国推动这部创制性立法,我感到非常骄傲!”省人大代表、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尤为振奋。“从起草阶段我就一直关注,其间也多次参与相关的讨论和座谈。”他说。
省政协委员、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董事长林东也有同样的感受。他说,过去一年是非常复杂的一年,今年省人代会审议《条例(草案)》,反映浙江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条例(草案)》中有很多能引发民营企业家共鸣的条款,比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优化民营企业授信评价机制’,其实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时承担更多服务职能。”林东委员表示,《条例(草案)》通过后不折不扣落地,将有利于增强民企扩大生产、做中长期投入的信心。
代表委员们对《条例(草案)》也纷纷建言。
“我担任董事长的杭州绿盛集团几年前曾将牛肉干产品送到10家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检测,其中有8家结果都不准确。”林东委员建议,对于目前市场上提供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议能从前置条件入手,给出更明确的规范管理举措。王水福代表则建议,对照中央出台的支持民企“28条”,《条例(草案)》中有些规定还可以再深化、再细化。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江能从资源小省发展为经济大省,靠的正是灵活的市场机制以及政府对首创精神的尊重。”王水福代表说,这部法规出台后,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部门服务履职更规范
如何发挥好政府市场调控作用,发挥好企业家市场主体作用?多次翻阅《条例(草案)》,省政协委员,宁波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延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条例(草案)》中多处涉及保障措施、权益保护等内容,这其实是在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求各部门从优化政务服务和加强要素支持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各类保障。
“这是一部指导政府服务企业的‘方法论’。”张延委员说,比如《条例(草案)》中提出“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就列出了职能部门要履行的职责有什么、应该做哪些。《条例(草案)》还针对企业融资难题研究了相应对策,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为题开展立法,这是很具备勇气的做法,作为银行业人士,我非常支持。”省政协委员、建行大学客户关系研修院院长高强说,针对民营企业最关注的担保问题,目前银行业对民营企业放的款,担保贷款多于信用贷款,自身创新不足导致不少民企融资难。“我们很乐意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比重,对资信良好的民企融资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他说,相信这部法规通过后,会进一步促进银行业为民营企业开发提供所需的融资产品。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企成长壮大的土壤,《条例(草案)》同样也传递着浙江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号。
代理过很多金融类案件的省人大代表、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岚很欣喜。去年履职时,俞岚代表提了个建议,就与破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有关。得知《条例(草案)》起草后,她时常登录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紧盯动态。她去年的建议,如今也在《条例(草案)》中有了多条明确的对策。
“《条例(草案)》亮点很多,以问题为导向梳理重点,针对的正是民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她说,这些无疑提振了企业家的创业信心。
一直密切关注《条例(草案)》的,还有省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从去年3月起,省高院就曾4次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不仅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强制性,还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明确告诉了大家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做和应该怎么做。”徐建新委员举例说,“《条例(草案)》将使得今后民企保护自己的权益更有底气。”他建议,法规通过后,还需出台相关配套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实施,促进条款落地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