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住建局召开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及建筑市场欠薪问题集中约谈会议,6个工程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并提出了下步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尽好“主问”之责值得肯定,其他领域的部门监管也有必要好好借鉴。
时下,一些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有所诟病,房屋渗水、墙面和地面开裂等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用工管理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工程存在较大欠薪问题隐患,这些问题会损害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相关部门理应高度重视并督促整改。
作为住宅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管理的主管部门,住建局正视问题工程的客观存在,主动承担起“主管”之责,并把解决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由主管部门采取“约谈”的方式,既是一种双向的问题调查方式,还是依法依规督促整改的有力有效举措,相信会起到较好的整改效果。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主管部门手上有不少制约手段,对被管理对象有依法监管和处理的权力。这样的“主问”不是一种权宜之策,应该成为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之中。
主管当尽“主问”之责。住宅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管理是这样,其他领域的主管部门也应该是这样。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并不是每个主管职能部门都很好地尽到了“主问”之责,个别主管部门对群众意见不够重视,致使问题长期积累,得不到及时解决。试想一下,对于自身主管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常常视而不见装作“不知道”“不清楚”,或者与相关共管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主管领域问题就会因失管而日趋增多,主管部门一旦成了“不管不问部门”,群众对此肯定不会满意。
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管不问。主管部门尽好“主问”之责,善于举起“问责”之手,社会治理才能更加有效,和谐稳定才能更有保障。(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