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这是年前最后一趟生意,不成想发生了这样的事……”说话的是韩某,他驾驶的一辆半挂车追尾了一辆江淮小货车。1月19日凌晨4点半,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五大队监控中心接到报警,称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杭州湾新区东不到6公里处,两车发生追尾,一车占据超车道,前车司机却找不到了。报警的正是韩某。
接警后,监控中心立刻指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10分钟后,第一辆警车到达现场,并封闭第一车道进行处置。鉴于现场双向撒落物较多,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了养护部门进行现场清理。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前车司机已经找到,但其神情有些恍惚,忙问韩某是在哪里找到的。“事故发生后,我先将车辆靠边,然后返回事故现场,我跑到小货车跟前却发现司机不见了,我当时就慌了。”韩某说,随后他沿着事故现场来回找了好几遍,最后在车辆前方一点的中央绿化带中听到了应答声,才找到了小货车司机。
小货车司机朱某虽然人从驾驶室“飞”到了中央绿化带里,所幸并无大碍。据朱某回忆,事发时他在第三车道正常行驶,事故怎么发生的他一点都不知道。而韩某则一直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撞到前车的。
当交警质问朱某高速行车为何不系安全带时,朱某辩解道,“我事发前半小时还是一直系着的,后来因为取钱松开后就忘记扣上了。”幸运的是,朱某是被“顶”到中央绿化带里,如果换成其他地方,后果肯定要严重得多。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车行高速,必须时刻扣上安全带。
在与朱某交谈中,交警发现其驾驶的江淮小货车已超年检竟达半年,目前处于脱检状态。询问原因后,让人哭笑不得。朱某一脸懵逼地说:“新车6年内不是2年一检吗?我的车还没到6年。”对此交警有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须做到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事后,交警对朱某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对其高速行车未系安全带,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对后车司机韩某未保持必要安全车距引发事故的行为罚款200元,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水心胜 陈海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