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国际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将顶格处罚
2020-02-08 13:24   稿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2月7日讯记者万静记者今天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月6日发布《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

  《意见》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集中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意见》明确,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重处罚。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对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高的30%部分。涉嫌犯罪的,必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意见》指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加快工作节奏,尽力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负责办案、审核、听证的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办理案件的合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违法行为,更好地依法办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违法案件。

  《意见》提出,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分子的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房蓉蓉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岑玲玲:筑牢人才...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张金杰:支持制造...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胡立琼:规范直播...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孙宁薇:培养“AI+...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徐金苗:优化交通...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罗国明:系统提升...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章卫军 :强化产业...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岑仲达:“人工智...
邻里同乐 共迎新春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曹建波:以创新与...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胡云波:以服务业...
热点聚焦丨市政协委员兰小红:深化协同...
热点聚焦丨市人大代表陈迪飞:强化协同...
华润万家疯狂让利,满100送30礼券助推年...
两会同期声丨市政协委员余向红:聚焦学...
两会同期声丨市政协委员郑涌森:筑高铁...
两会同期声丨市人大代表陈立丰:疏堵结...
两会同期声丨市人大代表周军枢:双向发...
干部群众踊跃收听收看人代会开幕式
认真审议 热烈讨论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提案委员会第...
市人大代表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
政协委员专题讨论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政协委员联组讨论 政府工作报告、“十五...
市政协召开十二届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用心用情推进“家门口”系列工程 共建共...
在同心同向上走在前 在参政履职上谱新篇
全面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 助力建设共富共...
锚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 构筑我市实...
凝心聚力推动“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