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春季农业生产提出八条措施,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推进春耕备耕,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
不误农时做好春备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开展正常的农事活动。
抓好田间管理和技术推广。引导农民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田间管理;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户做好科学追肥、病虫防控和灾害防御。
组织农资进村入店。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务实落实举措,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畅通。要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搞好农机作业准备。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确保农机具和机手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合理调剂调配作业机具,有条件的组织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及时组织农技专家制定技术指导意见,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手段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和农民急需之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三服务”。
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有效应对灾害的防范措施,推进科学防灾,重点防“倒春寒”、防春旱。
鼓励就地就近务工。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组织农场、合作社尽早招工、就近招工、点对点对接招工。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解决当前生产用工难的问题。
引导农业主体复工复产。各级相关部门要精准服务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积极宣传引导、沟通协调,促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流通企业尽早复工,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保供应保春耕的经营主体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复工复产。■全媒体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