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今日起,《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慈溪全民阅读活动暨第二十届“全民读书月”也将随之启幕。
《条例》围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职责划分,阅读服务设施,阅读推广、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对如何加强全民阅读服务工作、保障市民阅读权利作了系统、详细的规定,是我省第一个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宁波全民阅读领域的立法空白。
《条例》规定,每年4月份为宁波读书月,每年10月31日为书香宁波日。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公益、基本、均等、便利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公共阅读服务设施,推广全民阅读服务活动,健全全民阅读服务体系,提高全民阅读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近年来,我市将全民阅读视为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着力点,提出建设书香慈溪、打造文化强市的目标,连续20年举办“全民读书月”活动,被中国阅读学会授予“华夏书香地标”称号和“书香慈溪”匾额。近日,我市将以《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为契机,以市镇联动、部门协作和全民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组建阅读文化推广新媒体联盟、开展“城市之光”阅读灯光秀、举办“书香音乐节”等,进一步打造人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全民阅读社会氛围。■全媒体记者 陈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