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些银行卡是用于境外网络赌博或者网络诈骗的,以为自己只是提供银行卡,没有参与具体的犯罪行为,别人拿它去赌博、诈骗跟我没关系,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卡贩子张某在法庭上悔罪。4月24日,张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同案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跨国买卖
境内被抓
去年9月初,张某在萧山办理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卡五套。他将自己办理的这五套银行卡和王某贩卖给他的10余张银行卡带在身上,从萧山机场坐飞机辗转到泰国清莱,再从清莱坐船到老挝金三角特区,将所带卡四件套(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及身份证照片)交给阿牛,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交易。
“我到老挝就住到阿牛那里被看管起来,是为了给这些银行卡做担保,因为他们怕我人走掉以后把卡里的钱抽走。”张某交代说,阿牛他们对每批银行卡一般只用两个月,两个月以后就会被丢弃换新的卡,所以他就在老挝待了两个月。
在老挝期间,张某还物色其他人办卡,由他提供给阿牛。直至去年11月底,张某才得以回国。同年12月初,他又故伎重施,在萧山某银行办了9套卡,准备过几天带给阿牛。12月9日凌晨,张某被警方抓获,随身搜出多张银行卡。
幕后黑手
转账洗钱
原来,阿牛背后竟是老挝金三角特区的“杀猪盘”诈骗公司,这些银行卡就是他们用来对诈骗资金进行转账洗钱操作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在各交友平台或者社交软件上物色对象,添加好友后便借机了解对方的资产状况。等聊天熟悉后,就诱骗对方到公司提供的赌博网站上进行充值投注。一开始以小利诱使被害人下注,等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便发现无法提现。公司客服便以各种理由解释该账户已冻结,需要充值多少钱进去,才能解冻提现。有些人便被骗着投入越来越多的钱,直到山穷水尽、倾家荡产。
经查证,去年9月至11月期间,张某多次办理、收购银行卡共四五十张贩卖给阿牛,非法获利2万余元;其提供的银行卡用于诈骗资金转账金额合计69万元。王某多次通过他人办理银行卡10余张贩卖给张某,非法获利6500元;其提供的银行卡用于诈骗资金转账金额合计28万元。张某和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们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打源头、斩链条”,加大对涉网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成功办理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市民应当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了解网络使用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切莫盲目认为技术中立而以身试法。同时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12309热线举报,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陈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