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表扬2019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对全省55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我市名列其中。
2019年以来,我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机构改革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谋划全市法治建设年度任务,优化改进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去年,我市重新梳理确认公布全市第一批6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全市99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和备案通过率100%。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集中承办市级部门复议案件制度,实行快速审理机制,全年处理复议申请75件,审结70件,调解后复议终止31件,调撤率达44.3%。
此外,我市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落实降本减负政策,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省定群众个人和企业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新梳理印发省定目录外“一事联办”标准9个,累计实施“一件事情”110件,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40.5亿元。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市创新推出“公证E通”,打通群众办理公证业务“最后一公里”,建成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网格融调”机制,深入推进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
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茅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