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常生活中,情侣为彼此花钱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有人却偷偷将女朋友当成“提款机”,多次以修手机为由盗刷女友银行卡37次。日前,这名“男友”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不久,田女士匆匆赶到周巷中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银行卡少了16000余元,自己没找到任何转账记录,希望警方能帮忙查找。田女士表示,这张银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的,密码也没有告诉过其他人,只有手机微信绑定了这张银行卡。民警随后调取了田女士的微信账单,发现钱大多是以500元这样的小额形式流出的,而且都是支付码支付。这样的支付需要当事人持有手机才能实现,民警随即判断是熟人作案。
田女士表示,自己在慈溪只有一名关系亲密的男友。而民警查询发现,男友唐某是名累犯,曾多次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处理。这时,田女士又回忆起了一个细节,男友曾多次以修手机等理由向她借用手机。
面对民警询问,刚开始,唐某并不愿承认,但当民警将其持女友手机在超市盗刷的画面放在他面前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因为刷的次数比较多,超市老板对他的印象也比较深。”民警陈嘉明这么说道。以买烟等小物品为由通过消费让老板帮忙套现,唐某还假称自己忘记了银行卡的密码,所以只能通过免密支付套现。原来,唐某的收入来源并不固定,手上又有五张信用卡急需还款。一次偶然的机会,唐某发现女友手机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于是唐某就打起了女友的主意。从今年的5月6日到28日,唐某6次借用田女士手机,盗刷37次,涉案金额高达16875元。为避免田女士发现,唐某还在消费后将短信记录删除。目前,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手机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虽然方便,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即使是熟人,也不能随便将手机密码告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民警陈嘉明这么说道。■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冯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