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不到的金包银项链,冒充“金项链”,在典当行可当个18000元。三骗子连续作案十多次,屡试不爽,竟然累计骗得18万余元。近日,这三个用金包银项链典当行骗的潘某、占某、吴某,均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或3年8个月,并各处罚金4万元。
潘某有个朋友曾因卖金包银项链坐过牢,所以他知道用金包银项链可冒充“金项链”。去年9月的一天,潘某、占某、吴某因手头拮据,聚在一起商量怎么弄些钱用用。潘某说,把金包银项链当作“金项链”当掉,当得的一部分钱作为百家乐赌博的本钱,如果赢了,就一次性把项链赎回来,如果输了,就慢慢还。吴某、占某一听,都说好。
几天后,潘某出面从他人处以每根4000元至5000元的价格买来一批金包银项链。三人预谋后,由占某戴着一条金包银项链来到我市一典当行,营业员以为是金项链,就以活当的方式给他当了半个月,利息为399元,扣除利息他共拿到18601元。随后,潘某也在我市另一典当行以18000元的价格当掉了一条金包银项链。就这样,三人找不同的当铺,拿着金包银项链去典当行骗。骗得的钱除了三人生活花销和进货,大部分由潘某拿去赌博了。
自去年9月底至今年1月上旬,他们先后至江西、浙江余姚、慈溪等地多家典当行,用金包银项链冒充金项链,以典当为名,共诈骗作案十多次,累计骗得184780元。
“因为手头没钱,本来想用这种方式临时弄点钱,等有钱时再去赎回项链,但是后来手上的钱挥霍得差不多了,大家都没有能力去赎回。”占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诈骗,谎称项链是人家打牌输给他的,或是别人向他借钱时给他作抵押的。
潘某说,他们三人都没有工作,骗来的钱都用掉了,虽然说要赎回项链,但也只是想想罢了,事实上他们压根儿没钱去赎回。
横河镇一典当行的罗先生说,去年12月29日下午14时左右,有人来当项链,他按照流程鉴定了一遍项链,以为是金项链,就以18000元的价格成交了。今年1月9日,他觉得眼前这个来典当项链的人之前好像也见过,就去查看了一下典当记录,发现十几天前确实也有个来典当金项链的人登记了同样的身份信息,而且那人还没有支付过当月利息。他就比较怀疑,拿出那天收进的项链用锉刀锉开,发现是金包银的假项链,虽然金属比重做得跟黄金项链差不多,但这种项链不值钱,没人要收的。于是,他便报了警。
1月10日凌晨2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杭州一酒店抓获了正在睡觉的潘某等3人。
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罗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