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发生于两年前的一起车辆追尾事故,由于负全责的后车司机一直避而不见,赔偿问题久拖未决。无奈的前车方于今年初诉至法院,却因疫情防控,外加在外地的相关被告方迟迟联系不上,让案子处理进程缓慢。所幸后车的保险公司出面,法官借助“移动微法院”线上调解,使得赔偿问题终得落实。
前车司机是今年70岁的包先生,事故发生在2018年10月20日。那天,包先生和妻子开车从宁波市区来慈溪途中,在中横线与樟新北路交叉口,被一辆河南牌照的挂车追尾。包先生的车子被撞坏了,后被拖车拖离事故现场,不过还算有惊无险,并未造成惨重的后果。经慈溪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挂车司机王某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据了解,王某是河南人,挂车是该省某县一家货运公司名下的,在某保险公司设在上述县的营销服务部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包先生主要是手臂骨折,恢复期相对比较长。而妻子的伤情则相对轻微,医疗费也就花了400多元。夫妻俩当时驾乘的那辆小轿车维修花了11500元,加上500元拖车费,一共12000元。
一起责任明确的普通追尾事故,前车的各项损失林林总总算一算不出2万元,后车也未曾涉及酒驾、逃逸等行为,谁知一直卡在索赔问题上久拖未决。包先生联系王某好几次,对方一直置之不理。今年初,包先生夫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挂车司机王某、挂车所属货运公司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立案后,由于王某不知所踪,包先生所提供的货运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亦不明,给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带来了阻碍。再加上新冠疫情来袭,案子的处理进程一度搁置。直到今年6月,案件承办法官才几经周折,终于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经沟通,保险公司愿意单独将事故后续赔偿问题解决。原告方随即向法院申请将原来的三方被告变更为单一被告。但保险公司远在河南,涉及金额也不大,包先生住在奉化,且伤势未愈出行不便,法官随即引导原被告移步“移动微法院”。经过法官耐心地居中协调沟通,案子很快有了处理结果。
目前,原被告方已在调解协议上完成签字,包先生夫妻时隔多日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案子至此终于圆满画上句号。■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童盈芳 宋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