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男子大玩“空手道”,只拿出少量的定金、加工费,甚至干脆赊账,拿到面料并加工成鞋料,制成的棉拖鞋低价出售以实现快速套现。供货商或加工厂来讨钱,就找借口搪塞企图“蒙混过关”。最终,涉案的几名男子均因涉刑被推上被告席。
桥头的余某、王某,还有逍林的岑某都是“90后”,从事制鞋行业。去年5月下旬,不愿脚踏实地拼事业、一心只想迅速得到现钱的三人,预谋上演一出“空手套白狼”的“好戏”。
行动力是实现“梦想”的“第一生产力”。同年6月至7月间,三人以做棉拖鞋为名,到胜山镇找面料商,先行支付2万元定金,购买了价值61445.8元的毛绒面料;又找到逍林镇的面料商,以1万元定金拿到了价值71109元的北极绒面料。
接着,三人将上述面料先运到逍林镇一家复合厂加工,后又转移到胜山镇一家绣花厂再加工。复合厂48514.34元的加工费悉数“赊账”,绣花厂94311.75元的加工费三人也只支付了7500元。经上述环节,靠3万元定金拿到总值超13万元的面料,加工成了14万余双鞋料。
随后,该批鞋面由王某和朋友陈某加工做成棉拖鞋。岑某再以4.2元/双的价格,薄利销售给他人。当面料商和加工厂催讨余款及加工费时,余某等人就找各种借口拖延搪塞。
至此,三人共同骗取237880.89元。余某凭空获利3万余元,岑某3万余元,王某也“赚”数万元。其中,帮忙半成品加工的陈某知晓这批鞋面是三人骗来的,为了赚取1万元的加工费,仍自愿参与其中。
除了三人合伙,余某还自己“单干”过两次。同年8月至10月间,余某“空手”骗加工,使得上述绣花厂追加损失139220.56元加工费,他却从中非法获利6万余元。同年9月,余某又以订购鞋底为由,花2万元定金,拿到价值2元/双的22400双鞋底。事后却以1.3元/双的“亏本价”卖出,非法获利2万余元。
纸包不住火后,涉案四人均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余某的非法所得早已被他挥霍一空。岑某、王某全额退赔共同犯罪所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另外,知情却不报的陈某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现已审结。法院认为,余某单独或伙同岑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终,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岑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陈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外,责令余某继续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陈某的违法所得1万元,予以追缴。■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童盈芳 罗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