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规范伏季休渔期间海蜇专项捕捞,我市将严格执行专项捕捞特许制度,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今年,海蜇专项捕捞许可作业时间为7月15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查处力度同时升级,实行违规渔船退出制度。
我市许可作业海域是183海区以内的慈溪市管辖海域。渔船必须是各地上报名册中的渔船,且取得专项特许证。我市共上报海蜇捕捞渔船36艘,其中新浦镇2艘、周巷镇2艘、掌起镇1艘、龙山镇31艘。许可作业类型为张网类(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90mm)。半掘浦闸口、淡水泓闸口为捕捞定点上岸点。
据悉,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今年我市伏休期间海蜇专项捕捞配额为240吨。专项特许渔船必须在船首悬挂蓝底白字“2020伏季休渔海蜇专项捕捞船”专项特许旗。专项特许渔船其他渔获物的比例不能超过总量的5%,其他渔获物不得进入各类市场、餐饮场所销售。
今年我市加大了专项捕捞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行违规渔船退出制度。对私自变更作业方式、作业海域、作业时限、捕捞品种、渔获物定点投售方式及安全生产等违规行为的渔船,立即吊销当年专项捕捞特许证;按照违反伏休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按比例扣减当年渔业生产补贴;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违规船主及渔船下一年度申请专项捕捞许可证的资格,并削减该区(市)的下一年度的专项指标。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伏休期市、镇、村三级定人联船工作机制,加强渔船船位动态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落实渔获物登记可追溯制度。各相关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专项特许捕捞渔船的监管,做到船只外观可区分、易辨识,作业海域和作业时间可管控,网具使用和渔获物交易情况可掌握。
通讯员 方迪灿 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