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作为一种常用的结汇方式,它的诚信度受到极大关注。一张承兑汇票经多方流转又遭遇“幺蛾子”而无法顺利兑现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日前,慈溪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法院情法相融悉心处理,600余万元的标的额,当事人最终全额自动履行。
兑现到期的承兑汇票,持票人只好法院见
今年1月2日,慈溪法院受理并立案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原告是慈溪一家轴承公司,其中一位被告是慈溪一家配件厂。轴承公司持有一张金额为600余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要求包括配件厂在内的一众被告连带支付汇票金额及相应利息。
据了解,这张商业承兑汇票最初是江苏一家钢铁公司出具的。2019年8月23日,钢铁公司因与江苏一家科技公司交易需要,出具了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均为钢铁公司,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3日,票据金额600余万元。同时,该票据载明“可以转让”,且钢铁公司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
几经“背书转让”,这张票据“流落”到了慈溪的这家配件厂手中。随后,配件厂又作为“背书人”,将该票据转让给了轴承公司。眼看着票据到期日就在眼前,轴承公司先后于2019年11月4日、25日提示钢铁公司付款,没想到均遭到了拒绝。
原来,作为该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的钢铁公司当时正跟直接发生交易的科技公司闹纠纷,所以对出具给科技公司的这张票据兑付也受到了“牵连”。
票据到期却无法兑现,轴承公司便一纸诉状,将前一位持票人——配件厂、出票人也是承兑人的钢铁公司诉至法院,后又将配件厂的实际控制人胡某补充增加为被告。
先后遇上春节和疫情,案件处理一波三折终化解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原告轴承公司担心后续即使胜诉也可能面临承兑困难,于是在1月6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由案外人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裁定,冻结钢铁公司多个开户行内存款共600余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临近年关,正是一般公司忙于统计、核对、结算,并给员工分发工资和年终奖的时候。多个银行账户在这时突然被冻结,其中还涉及给员工发放工资的账户,使钢铁公司面临欠薪的困局。
获悉上述情况后,该案承办法官立刻与原告、被告以及账户所涉银行沟通协调,最终决定,由钢铁公司补足其中一个银行账户下的金额至600余万元后,申请解除对其他账户的保全措施。经钢铁公司补足金额,再经法官仔细确认、解除冻结等一番工作后,最终未影响到钢铁公司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一波平息一波又起,年后受疫情影响,原被告分散在慈溪和江苏,法官只能通过电话等线上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考虑到案情复杂,承办法官耐心地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经过多轮协调,终于8月10日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钢铁公司于8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票面金额600余万元,诉讼费则由原告轴承公司承担。
签定调解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承办法官及时引导、督促钢铁公司按约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付款义务,向其重申不按约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钢铁公司和轴承公司一致同意,由法院直接从被冻结账户内划拨相关款项。最终,法官在划拨完相关款项后随即将该账户解冻,防止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童盈芳 马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