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11月30日中午12点56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宗汉中队值班室迎来了两位处理事故的市民,其中一名陆姓男子身上有着浓重的酒味。“你是怎么来的?”“我开车来的。”得到男子答复后,交警立刻对其进行了呼吸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原来陆某着急处理事故,忘了自己刚喝了酒。
当天中午,陆某在公司附近的餐馆吃饭,因为有亲戚来,一时兴起,他就喝了些红酒。吃完饭,陆某接到电话称自己停放在公司里的轿车和一辆货车发生了刮擦,对方已经报警。赶到现场一看,陆某发现自己车辆的后保险杠整个都掉落了,心里有点着急。
车辆损失并不大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根据宁波市快撤快处相关规定,双方可以在现场拍摄照片后相约到交警中队进行处理。“看到后保险杠坏了,我就想着早点处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喝了酒。如果意识到,就没这回事了。”陆某说,当时他身边就有没有喝酒的朋友,但最终还是自己驾车从公司赶到了交警中队。
如今,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驾驶证也被吊销。得知处罚后,陆某后悔不已,“没了驾驶证,接送孩子上下学和日常生活都不方便了。”
警方提醒驾驶员要拒绝酒驾,一定要绷紧酒后不开车这根弦。■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