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曹桑)近期城管坎墩中队例行开展每周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在永安路设置点位检查过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时查处了一起处置零星建筑垃圾未办理处置登记行为。被查处轻型自卸货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主要为碎砖头和石块,数量约为2.3立方米。现场驾驶员尹某出示了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但其无法提供零星建筑垃圾处置登记手续。次日,执法人员根据尹某指认,确认其处置的建筑垃圾为逍林镇后横路一房屋修建产生,并对房东胡某进行调查询问。
原来胡某装修其房屋产生了约9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本也打算去办理处置登记,转念一想建筑垃圾量不多,而且需要从逍林镇运至坎墩街道,嫌麻烦就省去了这至关重要的一步,没想到车辆刚驶入坎墩街道辖区不久便被执法队员拦停,因此得到了罚款2100元的惨痛教训。此外询问中发现,胡某原本打算将建筑垃圾运至坎墩街道南园路一处修路点填路基,零星建筑垃圾应按规定装运至垃圾中转站,而不是哪里需要填哪里。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严厉警告教育,其承诺今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