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1月4日中午到2月20日中午,仅仅隔了1个半月,男子李某在同一个地点再次被交警查获酒驾。“现在要被拘留了,太后悔了。”得知自己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李某懊悔不已。
2月20日中午12点半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横河中队在乌山南路设卡进行酒驾整治。整治中,一辆轿车驾驶员被检测出可能涉嫌酒驾。当交警将该男子李某的信息输入系统调查时发现,1月4日中午,李某就在同一卡点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经过呼吸酒精检测,李某的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方警官表示,才过了1个多月,李某不仅没有吸取此前的教训,而是一错再错,现在他不仅二次酒驾,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性质更加恶劣。
“当时看到交警的时候,心里第一个想法就是糟了。”李某表示,自己平日就喜欢喝点酒。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们一起打牌,还在夜宵摊上喝了不少酒。当天中午午饭期间,他喝了杯红酒,“红酒里面掺了些饮料,我以为不会有事的。”李某告诉记者,之所以会酒后驾车,是因为朋友打电话要求其归还之前借的桌子。“我朋友家很近,走路过去就8分钟吧,但是桌子很大,我就想开下车,没事的。”抱着侥幸心理,李某开车上路,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李某因再次酒驾且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500元。而他的驾驶证也被吊销,2年内不得考取。
在此,交警也想和市民提个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后,驾驶人面临的是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即在6个月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驾车,期满通过理论考试,驾驶证恢复正常方能正常驾驶。期间驾驶人私自驾车被交警查获,将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若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此外,驾驶证将被吊销且2年内不得考取。
-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