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城区一家洗车店明明污水处理设备齐全,却两次被发现门外污水横流,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古塘中队随后依法对该洗车店开出了一张千元罚单。这也是慈溪首例对洗车店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污水外流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
这些年,我市汽车拥有量逐年增长,相关的售车、维修、洗车等汽车服务行业也快速发展,仅古塘辖区内就有26家洗车店。近期,古塘中队对辖区洗车店进行错时巡查,重点检查洗车污水是否有效收集处理。
被处罚的洗车店位于古塘辖区明州路上。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店内虽相关设备齐全,但车辆却未停到指定区域清洗,致使洗车废水从店内溢出,流到了店外的水泥路面上。店员承认这是为了贪图方便,执法队员随即要求其整改,并发放了相关文书,店家也当场予以改正。
不料,半个月后的巡查中,执法队员又看到相同的场景:店内的污水处理设备形同虚设,店外地面污水仍旧横流。古塘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肆意排放的污水排入雨水井或者未经充分沉淀就流入污水井,容易造成雨水井、污水井的泥沙淤积。在进入汛期后,一旦遇到强降水,会削弱管道的排水能力。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撒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执法队员以此为依据,对该洗车店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古塘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队将继续通过错时管控对辖区内洗车店进行巡查,确保洗车场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以及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徐思蕾 陈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