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古惑仔系列电影中,精彩的打斗桥段甚是吸引人的眼球。但这些毕竟都是影视作品,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也是一言不合就开打,那你就必须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代价。日前,慈溪法院审结一起案件,两个老乡因借还电动自行车起争执大打出手,最后落得个“两败俱伤”,下手重的还被判8个月徒刑。
曾某和潘某年龄相仿,都是30岁出头年纪,老家都是安徽的,一同租住在崇寿镇六塘村,每天进进出出互打招呼,相处得还算融洽。转折发生在2020年12月19日。
那晚,曾某向潘某借电动自行车,想骑去朋友家吃饭,潘某爽快同意了。在朋友家吃完饭,曾某去了趟超市。从超市买完东西出来,他发现自己停在超市门口的电动自行车倒在了地上。“当时我也没多管,就骑上车回家了。”曾某说。到了出租房,曾某便及时去归还电动自行车。
“老乡你饭吃了没?车子给你还回来了。”曾某向往常一样打招呼,潘某闻声从房间出来,看了一眼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却皱起了眉头:“这怎么回事,脚踏板这边怎么破了?”曾某心想,肯定是车子摔倒了磕破的,就立刻回答:“要么我给你修好,要么给你钱。”见对方没有争辩直接谈赔偿,潘某也有点不好意思:“我收你钱也不合适,等明天你给我去把车修修好吧,修多少钱就多少钱。”曾某爽快地同意了。
这时,潘某查看了下电动自行车的把手,发现右边的刹车把手也歪掉了。他对曾某指出,此时曾某突然没好气了,觉得潘某吹毛求疵,说话的口气也变冲了:“你别给我这里那里了,我会全部给你修好的。”见曾某瞬间变脸,潘某也来了脾气,大声说了一句“你眼睛瞎了啊”。见状,曾某恼羞成怒,开始出口成“脏”。
你一言我一语,两人嘴上都不肯相让,吵着吵着,开始互揪衣领,拳脚相加,直到一同租住该处的其他老乡过来劝架,两人这才被拉开,脸上全都“挂了彩”。曾某受了点皮外伤,潘某就比较“惨”了,鼻子一时疼痛难忍。经法医学鉴定,潘某外伤致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二级轻伤。
因涉嫌故意伤害,今年3月5日,曾某经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而潘某也因上述纠纷中致曾某受伤,4月2日,被公安机关处以6日行政拘留。
本案在法院审理期间,曾某预交了赔偿款3万元。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曾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潘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5万余元。
一场闹剧,最终以两败俱伤收场。
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郑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