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号下午3点多,在新城大道南路444号附近,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贪图方便,将一大袋垃圾直接放在了马路上的垃圾桶旁边,被正在巡查的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白沙路中队的执法队员抓了个正着。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执法队员对该男子进行了调查询问,在确认了当事人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后,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羞愧,将垃圾袋拿回,表示会在收运时间再进行倾倒。
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来,由于收集时间固定,有些市民觉得在指定时间内扔垃圾不方便,会将垃圾在非投放时间直接放置在垃圾房外侧,或者是将目标转移到城市道路上的垃圾桶来,但由于道路垃圾桶容量非常小,容纳不了居民家中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部分市民就直接随手将垃圾扔在了垃圾桶旁边,造成了城市道路环境污染,破坏了市容市貌。为此,白沙路中队持续加大了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对随意倾倒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除了主动发现,查找垃圾内当事人信息,调取监控,还根据市民“有奖举报”等方式,一个月内查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6起,以此倡导居民文明扔垃圾,为践行美丽慈溪贡献力量。
(通讯员 童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