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最近新店开业,原本该是件喜庆的事,但却因为一个违法行为,让他本该高兴的心情变得没那么高兴。
事情是这样的,6月22日上午10时许,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古塘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位于古塘辖区教场山公园南侧,一家刚刚开业的店铺门口散落着一地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经过现场勘查,队员清晰地记得前几天曾好几次来到该店,跟该店的店主余某某进行交流,希望他在之后开业的日子里不要在门口摆放花篮,同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免违反市容法规。但还是没想到最后在开业的这天,当事人余某某还是在店门口燃放了大量的电子烟花爆竹。面对这一地散落的烟花爆竹,执法队员将以“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为案由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城市的市容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一起维护,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共建文明城市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