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家住龙山镇西门外村的老郑,因为两个女儿为分割房产吵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81岁的他找到了西门外村“银龄老娘舅”帮忙处理。老娘舅们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调解,化解该起纠纷,促进了家庭内部的和谐。
这起纠纷还要从15年前一张分房协议说起。早在2006年,老郑夫妻俩将他们名下房产分给两个女儿,当时三方写了一式三份的分房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三份协议,老郑、大女儿、小女儿各一份。之后,大家和和美美的,就这样过去了十五年。
最近,大女儿郑女士突然说她的协议遗失了,面对老郑和小女儿拿出的十五年前的分房协议,大女儿并不认可,要求重新分房。期间,两个女儿也时常为此事争吵不休,老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了家庭和睦,老郑按照之前的协议重新拟定了一份分房协议,但大女儿却拒绝在上面签字。随后,姐妹俩争争吵吵,一度谁都不理谁,老郑越发焦虑。“两个女儿为了争家产吵架,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一直吵下去也不是办法。”老郑心里想。
正当无助时,老郑突然想到了银龄调解室的老娘舅们,便拿起电话给他们详细诉说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寻求他们的帮忙。
得知消息的老娘舅郑晓乐、胡宝灿召集组员余华达、杨金涛等9人赶往老郑家中,老郑也把两个女儿叫来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老娘舅们让老郑夫妻俩以及两个女儿谈一谈各自的想法和要求,接着再判断矛盾的焦点,商讨解决对策、化解方法。
刚开始,老娘舅郑晓乐提到十五年前的协议,询问大女儿是否知情。大女儿一开始没有明确表态,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表示是知情的。接着,郑晓乐又问“那现在为何要求重新分房”。这时,大女儿才说出来,她觉得十五年前的那次分房不公。
原来,矛盾的焦点在于十五年前的分房协议中,两个女儿各分得一处房产,两处房产均是店面房,当年两处房产的租金收入差距不大,而且每年的租金收入也相当可观。然而,15年后,两处房产的租金收入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大女儿心里越想越气,觉得当时分房不公。
针对矛盾焦点,老娘舅们分头行动,分别做三方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大女儿思想工作,劝说她应该拿出实事求是的态度,15年前的协议确实存在,并非凭空捏造,首先得承认这一点。其次针对房屋租金差距问题,也对她劝说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再过个几年,她那边的区域也会发展起来,租金也会上涨。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老郑夫妻俩和两个女儿终于对于房产的划分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的分房协议不变动,三方立字为据,在老娘舅的见证下,签字确认。
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杜成勇 郭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