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坎墩中队执法队员小戚、小龚巡查至四塘南村胜山大道某路段时远远发现路边绿化带外躺着一个白色袋子,在和谐有序的整体环境里格外显眼。执法队员走近一看,发现该垃圾为快递包装袋1个,体积约为0.1立方米。快递包装袋上收件人、寄件人相关信息并未作处理,当事人这个无意的疏忽倒成了执法队员确认其实施违法行为的线索。收件人阳某,其地址正好在该丢弃地点附近。于是执法队员根据快递包装上的联系方式通知当事人阳某到现场进行指认。阳某在执法队员严厉询问下承认该处城市生活垃圾为其倾倒,其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被依法立案查处。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阳某从快递站取好快递,边拆快递边步行回家,拆好就顺手将包装袋扔在了马路边上,没想到包装上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暴露了她的违法行为。“我就是这么顺手一扔,贪图方便,也不知道这样丢弃生活垃圾是违法的。”阳某如是辩解道,仅因丢个包装袋就受到200元的处罚,对此她深感心疼。执法队员并没有因此给她“开绿灯”。接受查处后,阳某表示因为这昂贵的代价给自己上了一课,承诺以后一定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还会做好垃圾分类。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希望市民朋友因此有所警示,应当积极响应生活垃圾分类号召,主动将生活垃圾在规定时间内分类倾倒至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