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新市民服务中心获悉,今年我市新市民公租房保障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要求的新市民可向各镇(街道)受理和初审机构进行申报。
据了解,本批次计划保障1000户,保障采用租赁补贴方式进行,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每月250元/户,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外每月200元/户。
准入条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杭州湾),具体以申请人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为准;申请家庭均为非慈溪户籍,且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申请人已参与2021年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且量化积分达到30分及以上,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受量化积分限制;申请人已与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时长的限制;申请家庭在慈无自有房产,且未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有且只有一次申请公租房保障的资格,本批次落实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其他类型的公租房保障。
全媒体记者 陈佳玲 通讯员 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