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国际

一两百元就能买到“死亡证明” 视法律为何物?
2021-11-25 14:54   稿源:工人日报

  据11月23日《济南时报》报道,记者发现,在网络平台花费不到200元便能得到“死亡证明”。有商家“贴心”表示,如需要打官司增加筹码,还可以代开“病危通知书”,相比“死亡证明”更有效力。

  只要花上一两百元,就能在网上轻松买到“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书”“医学出生证明”等重要文书,这不禁让人不寒而栗。而花钱购买此类文书的目的,多是为了骗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法律责任等,性质十分恶劣。比如,去年底,江苏扬州一法院便收到了一案件当事人的“死亡证明”,后经查,该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从网上购买了伪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文件。

  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文书,从法律上来说,轻则可能受到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书、医学出生证明等,是办理相关业务的法定证明文件,均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出具,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行为的,将视情节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视情节可处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售卖的角度来说,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网店通过销售伪造的“死亡证明”获利,电商平台不该视而不见,否则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买卖“死亡证明”这门生意,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查处力度,督促网络平台等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屏蔽相关买卖信息,封杀相关用户、网店。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顺藤摸瓜,依法查处相关卖家和买家,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的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责任编辑胡兴家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时政画说丨柚见丰年
时政微视频丨瞰广东
近镜头|总书记格外关心乡村“土特产”
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加快建设体育强...
时政新闻眼丨四中全会后首次考察,习近...
跟着总书记的考察足迹|瞰广东
习近平广东行丨富民兴村“柚”产业——...
习近平广东行丨丰碑矗立 精神永存——走...
学习手记|守护好这份家底
我国第一艘电磁弹射型航空母舰入列 习近...
独家视频丨习近平在广东省梅州市考察调研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在广东省梅州市考察调研
乡村振兴在行动丨浙江丽水:林里“生金...
从商品贸易到深耕“拓链” 浙江买手团进...
风电母港,书记省长接连考察
2025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十大精品首...
欢看峰会︱“杭州六小龙”首次乌镇对话...
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 李书...
蓝媒热评|在乌镇看未来
特别策划丨AI条漫:穿越“互联网之光”
在乌镇,看见万物生长
AI上这些黑科技!带你看不一样的乌镇峰会
乌镇脉动丨机器人,正以“更懂你”的方...
乌镇脉动丨“意念”驱轮椅、“AI”当中...
视频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总书记...
拾光纪·总书记关心的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
学习进行时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推动海南...
时政微观察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书...
我国第一艘电磁弹射型航空母舰入列 习近...
微视频丨长安吟咏·我的邻居是大唐诗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