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9点左右,正在G15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巡逻的李警官发现往上海方向(距离掌起6公里)有一辆小型货车开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
李警官随即上前了解情况,原来驾驶员李某正开着车到这个地方时接到了公司的来电。一边是在高速上行车,一边是公司的来电,权衡之下李某选择了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再回电话。“公司的事很紧急,我总不能不接吧。”李某无奈地说道,虽然他知道开车时不能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但是他也怕不接电话被公司领导处罚。
李警官提醒道,车辆只有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或故障,或者有突发疾病等影响安全行车的紧急情况才可以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同时要在来车后方150米的距离处放置警告标志;而拨打接听电话、上厕所等行为均不属于可以停车的紧急情况。据此,交警对李某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李天一 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