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山中队执法队员在建筑垃圾日常监管中嵌入非现场执法手段,通过检查工地监控视频、查看车辆GPS行驶轨迹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证据,查处了一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运输的案件。
11月16日上午,龙山中队执法队员对慈东开发区322亩鳗塘场地开展日常检查,在仔细检查场地内进出车辆之余,队员们还到监控室回看监控视频资料,将车辆进出情况与核准文件一一核对,确保车证相符、清运无误。尽管查看监控的工作枯燥繁琐,但队员们丝毫不见松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丝蹊跷:某辆渣土车在13日清晨5时54分停留在工地门口,超出了每日清运时限6:00-22:00这个范围,涉嫌存在不按规定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此,队员们记录车牌信息、截取相关视频、查看工地相关台账,固定了违法证据。
根据相关证据显示,该车于13日4时40分从宁波某出土工地出发,5时54分左右到达鳗塘场地附近,实际运输时间确与核准时间不符。执法队员当即通知该车所在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开始还心存侥幸、拒不承认,但在执法队员亮明一系列证据后,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
超出时间清运建筑垃圾多发在凌晨时段,不但会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还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该公司不按规定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有关法律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为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探索监管新方式、升级监管新手段,在传统的现场执法手段上辅以无人机高空巡监、监控视频后台倒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在减少矛盾冲突、补齐监管短板、有效固定证据等方面有了一定突破。下阶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织密违法打击网络,切实打好建筑垃圾防控攻坚战。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傅璐璐 徐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