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生活

伪造工资单讨薪 刑拘!提醒:用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守法
2022-01-13 11:05   稿源: 甬上

  近年来,宁波全面推进“安薪在甬”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拳打击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也出现个别恶意讨薪的不法行为。近期,宁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并查处了几起讨薪者伪造工资单、试图达到非法目的的案件。

  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潘某、陈某,主要负责某商业广场开槽、墙体拆改、污染修复等零星工程。因为工资拖欠问题,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

  2021年12月9日晚上,奉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岳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介入处置该工资拖欠案,发现该广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存在工程量核定纠纷,未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于是做出责令建设单位委托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然而执法人员发现,潘某、陈某趁机将11名未参与建设人员虚增至工资单中,套取建设单位资金,涉及金额34万元。2021年12月13日,潘某、陈某因伪造工资单讨薪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这样的案件并非个例。去年下半年,奉化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处置一起工地讨薪案件时,督促劳务公司支付相应工资款,然而执法人员发现工程包工头郑某提交的工资表和实际工程量有较大出入,且部分人员名字似有关联,存在近亲属的嫌疑。经分别谈话后证实,郑某、吴某合谋在实有工时的基础上,将吴某亲戚等10余名未参与建设的人员虚增至工资单中,累计虚报近10万元。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

  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两个案例中,本来是受害人,最后却触犯了法律,让人感到十分遗憾。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不管是用工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在法治的框架下行使权力、保障权益。

  链接:

   什么是“非法讨薪”?

  “非法讨薪”主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为讨要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

  二是编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借以实施不法目的;

  三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不当诉求方式等。

   责任编辑戎畏畏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我国服务贸易新格...
学习新语|总书记心系人民教师
时政微观察丨科技为翼,放飞少年梦想
习近平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
【讲习所·中国与世界】推进中吉乌铁路建...
天天学习|一扇窗,看见开放的中国
习语丨“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贡献你们的聪...
汲取楷模力量 少年向阳成长
“生命火种”跨越山海 慈溪小伙韩严捐献...
严把良种关 田间勤管护
东部供销公司“社村联营”串起强农共富闭环
2026年宁波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
观海卫以优质赛事引流促进全民体育发展
宁大科院喜迎5900余名2026级新学子
乡村微短剧《我们拍“拖”吧》前天正式上线
“阅读课堂” 搬进乡村广场
学习手记|从“读不完的书”感悟美美与...
大道行丨用好“金钥匙” 共创美好未来
习近平就朝鲜国庆78周年向朝鲜最高领导...
解码浙江︱义乌跨境快件出口额翻番增长...
创新聚势赋能未来 民营企业家点赞浙江营...
浙江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舒...
第六次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在杭召开 王浩刘...
习近平同英国首相伯纳姆通电话
【习声回响·聆听温暖中国】呵护水清岸绿...
《新青年》编辑部回信,请查收
习近平同英国首相伯纳姆通电话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塑...
一习话·向新之翼丨“当下勇当小科学家,...
天天学习|此身长报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6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