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碰瓷”手段五花八门。不少不法分子瞄上违法驾驶行为人,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驾驶人员酒驾、醉驾害怕报警被查的心理,索要其钱财,屡试不爽,但也有人“翻车”。近日,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因保险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徐某在家上网的时候看到许多“碰瓷”的新闻,自己手头又有点紧,便萌生出了通过这种方式“弄钱”的想法。他找胡某商量后,决定由胡某在夜宵店附近物色酒后驾车的人员,徐某开车去“碰瓷”索要钱款。2017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二人来到坎墩街道附近,看到七个人在吃宵夜,并且桌上放着酒瓶,于是胡某进这家夜宵店吃夜宵顺便观察一下谁喝酒了,徐某就坐在车里等待胡某的通知。而此时的任某和朋友们高高兴兴地在店里吃着宵夜,推杯换盏,好不快活,殊不知他们一桌已经被胡某盯上了。
凌晨12点多任某开车载着一干人打道回府,徐某开车尾随,找准时机加速冲上去追尾了任某的车子,两辆车上的人都下车查看,徐某见对方七个人个个浑身酒气,认定这笔“买卖”铁定能成!然而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双方争执起来,任某并没有想要“私了”的意思,徐某还没开口要钱,任某就喊着要报警,徐某只得硬着头皮报了警。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徐某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负事故全部责任。这下好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碰瓷”的如意算盘落空,还要负担两辆车的修理费用。
徐某又动起了歪心思:既然交警都没有发现是他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那保险公司就更不会发现了。第二天他把车开到修理厂后,叫来了保险公司出险定损员,因为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又有事故认定书,定损赔付一套流程十分顺畅,徐某顺利取得了1.38万元保险赔偿款。
2021年7月11日,胡某(另案处理)“重操旧业”,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劝说徐某投案自首,徐某遂于同年8月30日主动至公安机关供述了该项事实。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徐某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1.3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构成保险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因此,广大司机朋友们应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交通事故存疑时,请及时报警,不要为了省事或者畏惧处罚选择“私了”。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赵柠柠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