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瓶是易燃易爆物品,但也有人因为贪图小利,盲目地违规加热,以“挤”出最后一点燃气。近日,宗汉街道新华街上一餐饮店使用热水加热燃气瓶,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宗汉中队立案查处。
1月8日下午,宗汉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在该餐饮店门口,一个绿色燃气瓶被放置在装有热水的脸盆里,同时燃气瓶还连着煤气灶,正在给炉灶供气。店主解释说,这几天天气比较冷,燃气瓶气压有些不足,就想着给它加热一下,好用尽剩余的燃气。
执法队员立即对该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执法队员介绍,加热使用燃气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会导致瓶内液态液化气受热大量气化,使得钢瓶内液化气气压大大增加。如果瓶内压力超过了钢瓶的承压极限,很有可能撑破软管或导致钢瓶爆裂,液化气大量泄漏。万一遇到周围有明火,极易引起爆炸火灾等事故。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用户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该店家行为已经涉嫌违规使用燃气瓶,执法队员依法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
城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和市民使用燃气瓶时务必要规范操作,切勿加热、摔砸、倒卧、曝晒,侥幸心理下的相关行为极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造成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俞炯 徐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