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生活

蜂产品新规出台:蜂蜜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
2022-04-30 10:11   稿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修订后的《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蜂产品生产加工活动,重点治理掺假掺杂违法问题,切实保障蜂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蜂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细则》指出,着重加强蜜源管理,进一步提高原料质量。要求企业的原料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供应商应当相对固定;鼓励企业自建蜜源基地,或与蜜源基地签订稳定采购协议;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

  《细则》要求,严格产品配方管理,杜绝掺假掺杂。规定企业生产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细则》要求,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保证食品安全。要求企业合理设置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污染;严格控制生产加工温度、湿度条件;及时清洗消毒生产设备、管道,保持环境卫生;严格监控生产关键控制点,保证加工过程持续合规;如实记录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称、数量、占比等信息,实现产品有效追溯。

  《细则》要求,明确标签标识内容,禁止虚假宣传。要求蜂产品名称必须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不得虚假标注;蜂蜜产品名称可根据蜜源植物命名;蜂产品制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主展示面上醒目标示“蜂产品制品”,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XX蜜”“蜂蜜膏”“蜂蜜宝”等名称;蜂产品制品配料表中应当如实标明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市场监管总局已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细则》,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编辑施春叶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土特产”,何以成为“富产业”?
浙江通过这部法,为发展蓝图立规矩
刘捷在台州专题调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
壹视界·微视频|从近期“访华潮”,感受...
天天学习|走进课堂的“大朋友”
一见·从这所学校,读懂承接疏解与城市发...
学习·知行丨总书记再访雄安 “未来之城...
卫星见证“未来之城”大变化
第一观察|“千年大计”里的政绩观
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 建设创新高地和...
学习进行时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雄安新区...
时政专题片丨四赴雄安
诗韵润童心 花香满卫城
《光绪慈溪县志》(整理本)首发
我市严查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
勇救落水女子的急救员孙超获见义勇为奖
虞波社区月月都有托育课
绘我少年志
冒雨抢春时
智造春耕跑出“加速度”
首个“慈溪标签”菜豆新品“浙鲜21”开...
市市场监管局切实落实“包保”机制
坎墩农文旅融合绘新篇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奋力实现“十五五...
时政现场说丨扎根雄安沃土 共创美好未来
习言道|9年4次考察雄安,习近平心中的...
总书记雄安行 | 记者手记:胸怀“千年大...
近闻·四赴雄安,对“未来之城”再部署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