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模式,在日常“1+8”联合巡查中发现,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三北西路与观附公路交叉口往北200米处路面出现污染道路的情况。经多部门现场检查,污染道路的城市道路共1处,面积约4平方米,现场1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路面出现污染道路系慈溪市观海卫镇某工地土方运输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该违法行为。
经复查,该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改正,现场仍有污染道路的情况,共1处,面积约4平方米。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观海卫综执队对此已立案,并将处以一定的罚款。
观海卫中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模式,对工地污染城市道路、工程车辆车体挂泥等现象加强多部门“1+8”日常巡查,强化辖区工地周边环境管理,维护好城市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