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同志,我真后悔发车前没把车辆冲洗干净,不该贪图一时方便呀!”近期,古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2辆车体挂泥的建筑垃圾车辆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过程中,2名司机均表示自己因为贪图方便误了事。
2022年12月20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古塘街道浒崇公路与中横线交叉口设点,对过往行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前后发现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过程中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经查实,2辆车在出工地之前没有冲洗干净,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材料进行立案。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体挂泥上路行驶,会污染城市道路,也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在此温馨提醒建筑运输车辆的司机朋友,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将车身冲洗干净,切勿因为贪图一时方便,最后受到处罚。
通讯员 陈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