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生活

“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否纳入医保?国家医保局回应
2023-03-13 16:58   稿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针对将互联网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费用纳入医保结算体系的建议,国家医保局日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可纳入医保支付。

  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经相应备案程序后,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关于规范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收费行为,国家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患者接受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中,如果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国家医保局已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明细、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门诊病历等信息,纳入智能监控范围,并加强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实现基金监管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运用音频、视频等形式查验“互联网+”医疗服务接诊医生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诊察费和药品费予以拒付,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胡兴家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潮评丨“出口中国”凸显中国担当
从“出口中国”到“浙里买全球” 国际级...
国家部委把一场“压力测试”放在浙江,...
省政府党组第81次会议暨省政府第104次常...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
照亮人类共同未来——全球文明倡议的世...
学习新语|总书记引经据典谈正确政绩观
天天学习|习近平心中的“最大政绩”
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
2026浙江省新消费创新大赛启动仪式暨第...
第21届中国慈溪家电博览会开幕
2026年上半年新兵起送
慈溪4个品牌入选首批浙江消费名品名单
浒山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提升行动
“送课上门”促合规 执法服务助营商
路面积水居民愁 网格员“挽袖”解民忧
以英烈为名,宗汉的百年回响
四代从军报国志!00后小伙接过祖辈荣光...
汽贸大道开启春日“美颜”
龙山站初现雄姿
联播+|“喻”见世界文明的百花园
第一观察 | 从三部法律通过看习近平法治...
壹视界·读懂总书记强调的政绩观丨习近平...
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丨厚植中国...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3月9日—3月...
春天,启程!带着总书记的嘱托一起出发
微视频|山海寻梦阔步行
学习手记 | 春天,种下一粒“种子”
足迹里的政绩观:一口水井,一种信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