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刑事案件做不起诉处理后,应当及时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保证罚当其错。近日,市检察院在办理苏某某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一案时,就苏某某存在违规运输液化石油气的相关线索分别移送至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后市交通局对苏某某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公安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新春佳节对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更要提高警惕,实行全链条、闭环式监管,绝不能出现‘漏网之鱼’!”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春节前夕,市检察院着手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集中对一批涉危化品案件进行排查梳理,聚焦危化品运输、储存等重点行业,成功办理包括苏某某因违规运输液化石油气涉嫌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一案在内的5件相关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目前,上述案件均已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等六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线索,并制发检察意见书。
同时,针对如何在危化行业领域畅通共治渠道,精准落实行政处罚这一问题,市检察院还从重点办理的苏某某案切入,以召开听证会、联席会议的方式,邀请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等涉危化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参会,共商危化领域行刑反向衔接的对接工作。市检察院围绕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所涉及的非法经营罪、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相关罪名所涉及的反向衔接问题作出说明,就相关案件中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法律依据、职能交叉等问题进行商讨,形成多方联动监管合力,通过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危化品“生命周期”行刑共治的全覆盖。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贺刚飞 张馨予 马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