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慈溪新闻

占用桥面停放车辆属违停 罚款五百元
2024-02-22 09:31   稿源:慈溪新闻网-慈溪日报

  近日,古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了一起把挖掘机停放在桥面上的案例。当事人汪某受到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桥面不得超车,也不得停车本来是一个交通常识,但一些人因为贪图方便,习惯将车停放在桥面上,以至于一些桥梁成了“私人停车场”。这样不仅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容貌,对于一些使用年限长、有一定程度破损的桥梁,更是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日,古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明州路赵家路江桥边巡查时,发现一辆挖掘机赫然停放在桥面人行道上。桥上时常有行人过往,都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这个“大家伙”。通过张贴在挖掘机上的手机号码,执法队员联系到了驾驶员汪某。执法队员告知汪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其及时挪动车辆,同时去古塘综执队接受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驾驶员汪某带着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来到古塘综执队接受调查处理。当得知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将受到处罚时,汪某后悔不已,自认不该因为一时偷懒,就随便把车停放在桥梁上。经过执法队员的一番教育劝导,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影响了过往行人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最终,汪某因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文明有序停车,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综执部门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应自觉遵守文明停车行为,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陈央青 徐思蕾

   责任编辑胡兴家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多彩海报丨“浙”里过冬好去处
单次带动出口吞吐近900标箱,宁波舟山港...
奋战四季度 夺取全年胜丨用好用足“生态...
闪亮“十四五” 丨健全“大平安”建设体...
习近平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
《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
习近平总书记引领推动新时代志愿服务事...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
一习话·迈向“十五五”丨“加快构建新发...
《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
习近平总书记引领推动新时代志愿服务事...
桥头闭环养殖模式 全链条守护舌尖安全
“贤江老娘舅”巧解“千千结”
张蕾:贤江燃星火,同心追光行
周末晴好升温
反家暴普法“跑”出新花样
汇聚民意民智 服务发展大局 为科学谋划...
我市文艺精品再添力作 青瓷瓯乐《大运通...
全市首个国标法水质智能分析设备上岗
浙科大慈溪产研院校地双向奔赴解题问道
坎墩新浦探索青年联学新范式
《习近平强军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发行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丨破立并举 全国统一大...
壹视界·我们的“十五五”|中国市场这么...
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推动早日政治解决——...
文博公开课丨数字技术如何给北京中轴线...
学习手记 | 站在人民立场考虑问题
微观浙江·我眼中的“十四五”丨更宽、更...
“活水”从浙来丨网游出海按下加速键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