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慈溪新闻

占用桥面停放车辆属违停 罚款五百元
2024-02-22 09:31   稿源:慈溪新闻网-慈溪日报

  近日,古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了一起把挖掘机停放在桥面上的案例。当事人汪某受到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桥面不得超车,也不得停车本来是一个交通常识,但一些人因为贪图方便,习惯将车停放在桥面上,以至于一些桥梁成了“私人停车场”。这样不仅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容貌,对于一些使用年限长、有一定程度破损的桥梁,更是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日,古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明州路赵家路江桥边巡查时,发现一辆挖掘机赫然停放在桥面人行道上。桥上时常有行人过往,都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这个“大家伙”。通过张贴在挖掘机上的手机号码,执法队员联系到了驾驶员汪某。执法队员告知汪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其及时挪动车辆,同时去古塘综执队接受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驾驶员汪某带着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来到古塘综执队接受调查处理。当得知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将受到处罚时,汪某后悔不已,自认不该因为一时偷懒,就随便把车停放在桥梁上。经过执法队员的一番教育劝导,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影响了过往行人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最终,汪某因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文明有序停车,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综执部门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应自觉遵守文明停车行为,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陈央青 徐思蕾

   责任编辑胡兴家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3月23日—3...
习近平致电祝贺萨苏当选连任刚果(布)总统
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为...
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欢迎并邀请中国...
习近平向世界数据组织成立致贺信
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为...
看图学习·人民之心丨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
壹视界·时习新语 | 建设海洋强国,总书...
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欢迎并邀请中国...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绘就乡村全面振兴...
【习声回响】古韵新风润侗寨 文旅融合绽...
时政微视频丨把绿色的种子种进心里
卫生服务进厂区
巧手做青团 温馨邻里情
章程:优化服务 筑牢防线 全力保障群众...
我市全力打好春耕备耕“主动仗”
宁波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单落地慈溪
春雨绵绵夜不寒 当心强对流天气
新浦创“鸿雁竞飞”平台锻强村干部本领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加油站专项监督检查
“小积分”兑出“大温暖”
孩子“生长卡壳” 根源可能在脾胃
包暖邻里情 共话好家风
学习时节丨如何推进网络内容建设,总书...
心相近|文化为桥 中巴友谊双向奔赴
习近平谈政绩观丨新官上任,不能只烧“...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要重视!倡导这些环...
用另一种方式,再次守护生命 两年前被全...
120年越音流芳 | 120年璀璨,越剧的生命...
120年越音流芳 | 为二八年华定制一出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