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种“致富果”却先吃到了“违禁果”。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河中队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对当事人砍伐林木28株的行为作出补种、罚款的行政处罚。
身在杨梅之乡的村民邹某没有杨梅林,想着种植杨梅树能够增收致富的他却走上了一条歪路。邹某在大山村九龙湾找了一块地,在未告知树木所有人、未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掉了原有的树木,种上了杨梅树。很快,这一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经林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先后鉴定,邹某砍伐的林地上涉及林木数量28株,立木材积2.723立方米,木材价值343元。
邹某毁林开垦种植杨梅,导致林木被毁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河中队责令该违法人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一倍的树木28株,并对其作出罚款1020元的行政处罚。
自大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开展以来,我市坚持林业行政执法不断档、森林资源监管不漏空,依托行刑双向衔接,林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积极对接沟通,使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以促进我市森林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森林资源来之不易,保护森林资源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自觉遵守森林法律法规,不要私自滥伐林木。如确需砍伐、移植或修剪树木,应当到林业、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移植、补植树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确保绿化环境不受破坏。
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通讯员 马牵洪 张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