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一施工队负责人岑某有点“心累”,工人不慎挖断了照明设施电缆,不仅要赔偿,还得接受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市首例因在城市照明专用地下电缆或管道上挖掘被处罚的案件。
日前,某施工团队在新城大道南路与规划路交叉口西南侧施工,意外挖断了地下电缆,导致附近照明设施和红绿灯都受到影响。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发现该情况后,通过综合执法“1+8+N”联动机制,将上述情况移交至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陆杰、陈小鹏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过核实,该处正在建设公园,工人在施工时因对图纸理解有偏差,在未了解地下设施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挖掘操作,挖断了照明电缆。
陆杰与工程负责人岑某沟通交流,表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修复受损照明设施的费用,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给其他施工队伍敲响了警钟。执法部门提醒,在施工前务必了解地下设施情况,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保护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的安全与美观。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赵依丹 徐思蕾